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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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铁面判官又做贴心“娘舅”
龙湾法院审理刑案力促民事赔偿,给被害人送上司法温暖
李翔宇

  本报讯  近日,被害人谭克容家属充满感激地从温州龙湾法院刑庭副庭长程建手中接过了10万元赔偿款。赔偿款能够得到偿付,终于给这个失去亲人的家庭些许安慰。
  3月3日下午,谭克容到被告人张步菊的个体诊所生孩子。在分娩过程中,张在未对谭严格检查和监护的情况下,便给其注射了5单位的催产素,致谭口吐白沫、牙齿紧闭,继而发生休克。尔后,谭被送至医院抢救,但医生已回天无术,胎儿也死于腹中。
  案发后,张步菊被采取法律措施,但谭克容家属的损失一直未能得到赔偿。经了解,谭克容和张步菊两家均系外来务工家庭,一方来自重庆,一方来自四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谭克容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一方面要求严惩被告人,一方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然而,被告人一家经济很困难,同时他们认为张步菊将被定罪判刑,“损失”已经很大,不愿意再赔偿。双方矛盾加剧。
  在这样的情况下,经办法官不畏艰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法官一方面动员被告人亲属想方设法筹措赔偿资金,争取从轻处理,另一方面积极做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了解执行的风险和被告人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让他们放弃一些过高的赔偿要求。经半个月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拿出了相应的民事赔偿款,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大问题。刑事被害人物质求偿权得不到实现,会导致被害人及其亲属生活陷入困境,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此,龙湾法院迎难而上,于2006年初专门制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规则。该院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熟悉案情,同时要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引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民事索赔权利,同时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争取从轻处罚,并力促调解给付。
  该制度实施以来,龙湾法院刑附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前8个月,该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5件,调解赔付29件,调解率达82.86%,兑付赔偿款近60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